培养
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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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入党的人提出入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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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党校短期培训 |
3、团组织推优 |
4、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总支审核通过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报组织部备案。 |
5、组织部审核,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
7、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
接收预备党员 |
1、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者,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
2、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
3、整理材料,报组织部预审。 |
4、组织部公示 |
5、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之前必须参加网上党校考试并成绩为合格) |
7、党总支审查,并派专人谈话(教工由总支或直属支部书记谈话),然后上报组织部。 |
8、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接收预备党员。 |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1、党总支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党委组织安排) |
3、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
6、经党总支审查后,整理材料,报组织部预审。 |
7、组织部公示 |
8、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整理材料上报组织部。 |
9、党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后,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