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
温职院基金会〔2021〕6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是基金会运营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运营、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组织架构
第二条 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的组织领导机构。基金会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基金会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秘书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本基金会安全运营各项事宜。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运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基金会的安全、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四)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五)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 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订基金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二)组织基金会开展安全运营宣传教育活动。
(三)负责基金会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四)定期向基金会理事会反映和汇报本基金会的安全情况。
第五条 员工的安全运营职责
(一)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遵守劳动纪律和基金会的规章制度。
(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四)及时向基金会理事会反映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基金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七条 基金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第八条 基金会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第九条 基金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运营场所。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在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章 卫生保护措施
第十条 基金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十一条 基金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预防职业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温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月14日
发:各部门。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