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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安全管理制度
  • 所属类别:教育发展基金会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

     

    温职院基金会〔2021〕6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是基金会运营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运营、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组织架构

    第二条 安全领导小组是安全的组织领导机构。基金会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基金会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秘书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本基金会安全运营各项事宜。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运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基金会的安全、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四)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五)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 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订基金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二)组织基金会开展安全运营宣传教育活动。

    (三)负责基金会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四)定期向基金会理事会反映和汇报本基金会的安全情况。

    第五条 员工的安全运营职责

    (一)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遵守劳动纪律和基金会的规章制度。

    (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四)及时向基金会理事会反映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基金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七条 基金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第八条 基金会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第九条 基金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运营场所。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在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章 卫生保护措施

    第十条 基金会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十一条 基金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预防职业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温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14

    发:各部门。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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