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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议事决策制度
  • 所属类别:教育发展基金会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

     

    温职院基金会〔2021〕2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议事决策制度

    第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二条 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第三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条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助、重大慈善、重大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基金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基金会党组织意见;本基金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14

    发:各部门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5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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