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毕业生档案管理,简便院系两级管理,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 档案内容(目录)
1、入学前档案材料
2、党、团材料
3、毕业生登记表
4、学业成绩登记表
5、学生毕业体检表
6、学生奖惩材料
7、学生学籍异动材料
8、其它材料
9、报到证副本
二、学院职责
1、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学生档案由招生办移交各系,并以系为单位编制《**级学生档案交接册》,见附表一
2、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进档,审查工作(包括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报到证副本)
3、负责毕业生档案投递,包括每年8月份按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正常投递以及每年1月初将上届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的投递。
4、负责遗留档案处理:每年1月中旬将遗留档案移交学院综合档案室。
5、负责在网上公布《毕业生档案投递情况》,供毕业生查询。
6、每年1月中旬将上届《**级学生档案交接册》、《传递学生档案通知单存根》(包括回执)按年度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三、系部职责
1、各系负责将学生奖惩材料、党团材料及时进档(每学期开学一月内)
2、学生中途转学、退学、征兵入伍等档案变动,直接由系部办理相关转递手续,并将变动情况及时记录在《**级学生档案交接册》。
3、各系于每年4-5月份,按照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将毕业生档案及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按班级学号顺序统一移交院就业中心。
四、其他
1、计划外学生、退学、征兵入伍学生凭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和提档介绍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转学学生凭省教育厅转学批复和院内的离校手续单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学生档案转递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要求采用保密和专人护送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