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评审,确定黄樾同学为省级优秀志愿者,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或学生处、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2月31日起到1月2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处室: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行政楼403室、408室、410室);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1室、112室)。
联系电话:86680007(无人接听时,“嘀”音后有留言录音)、86680158、8680329。
共青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