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共青团浙江省委,开展了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我院有推荐限额1人。
学院以2010年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百优”学生标兵评选活动为契机,由各系在“十佳百优”学生标兵获得者中共推荐8名候选人预备人员,并于12月27日召开辅导员会议,专题讨论预备人员参评资格及主要事迹,经会议讨论,确定刘佳佳、陈理谦、姚将燕等3位同学作为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或学生处、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2月29日起到12月31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处室: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行政楼403室、408室、410室);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107室);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9室、111室)。
联系电话:86680007(无人接听时,“嘀”音后有留言录音)、86680072、86680158、86680329。
院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