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是院党委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学生处是学院在学生工作方面的行政主管部门,团委是学院在共青团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三部门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学生工作。
1、制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意见,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工作指导。
2、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和督促执行。
3、制定并实施全院学生工作计划。
4、负责学生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院团委、学生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6、负责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7、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组织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8、责全院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
9、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素质拓展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0、负责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对学生开展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