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先进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学习型党组织”评选范围:全院各级党组织,包括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二、评选标准
详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考评细则》
三、评选办法
1.申报。全院各级党组织可对照考评细则进行申报。
2.初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考评细则》的要求,做好初审把关工作。
3.复评。学院创学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复评核查。
4.公示。在复评基础上,确定学院“先进学习型党组织”初步名单,提交学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校园网上公示。
5.表彰。初定于2011年12月召开全院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被评为“先进学习型 党组织”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更好地促进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各总支要突出特色和亮点,严格标准,认真筛选,真正把活动开展有亮点、有成效的单位推荐出来。
3.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填写评选表,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跃茜(行政楼424)
联系电话:86680239;电子邮箱:28736395@qq.com
中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