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温州设计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发布信息 >> 设计学院(温州设计学院) >> 规章制度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试场规则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09年03月19日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试场规则
    1、学生应在开考前五分钟携带本人考试证进入试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开考铃响后不得擅离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但不得两人同一时间离开。无特殊理由,迟到十五分钟取消该学科考试资格。开考半小时后方准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2、开考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自觉保持试场安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用品及计算工具。桌面上除试卷及规定的文具、计算工具和书籍外,不得放置其它东西。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试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3、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或解题思路,如遇考题字迹不清或印刷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学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4、除作图可用铅笔外,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答卷前务必先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准将试卷分页拆开。5、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严肃认真、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发音传声校对答案,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得夹带或传递字条,不得在桌面或试场墙壁上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座位周围地面及抽屉不得放置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字条、作业本、笔记本及书籍等。不得利用通讯工具、计算器等传递答题信息,严禁代考。6、完场铃响后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上交。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试场,离场后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和喧哗,以免影响试场秩序。7、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作考试,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工位完成,考前不得在所用仪器或设备上储存信息或调试数据。8、凡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凭补考证和本人考试证进入考场。9、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劝导,当监考人员指出其违反试场纪律或有作弊行为时,不得在考场内申辩或纠缠。凡有妨碍监考人员工作或违纪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10、凡违反第5条、第7条规定内容之一的均按作弊或协同作弊论处;违反其他条文规定内容之一的按违反试场纪律论处。构成作弊或违反试场纪律的,由教务处依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邮政编码:325035
工作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
电话:0577-86680000  传真:0577-86680090  电子信箱:wzvtc@wzvtc.cn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330300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