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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时尚设计系 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施办法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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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时尚设计系文件

     

    时尚设计系〔2015〕4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时尚设计系

    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施办法

     

    为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建优良的校风学风,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时尚设计系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应当受处分或已经受处分的违纪学生。受开除学籍处分的违纪学生不得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矫正期限

    矫正期限根据学生违纪性质、情节、学生的平时表现及社团或学生组织学期或学年工作安排来合理确定。

    应当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学生,矫正工作量为30小时到60小时,并应当在3至6个月内完成矫正工作;应当受记过以上处分的违纪学生,矫正工作量为60小时到120小时,并应当在6至12个月内完成矫正工作。违纪学生怠于履行社团或学生组织的工作职责的,该时段不得计入矫正期限。对已经受处分的违纪学生的矫正期限,原则上参照前款之规定。

    三、组织管理

    社团矫正由时尚设计系党总支管理指导,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系学生组织的社工部和自律委员会综合事务部执行,具体负责违纪学生的信息传达、信息汇总、社团矫正人员的督促等。

    四、矫正方法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系违纪学生社团矫正实际,特制定本解除处分标准,见表1。

    表1:时尚设计系违纪学生纪律处分解除标准

    处分解除

    标准

    处 分 类 型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矫正时间

    不少于30小时

    不少于50小时

    不少于70小时

    不少于90小时

    矫正时限

    不少于3个月

    不少于3个月

    不少于6个月

    不少于12个月或至毕业时

    注:学生若受到多次处分,解除处分标准以最高处分为准,不进行累加。

        为了促使违纪学生在矫正期限内达到较好的矫正效果,采用参加“二早一活动”、晨检和志愿服务等各类外控活动,在尊重学生、相信学生的基础上,增设有条件的自控活动,结合学生的参加态度和主动性等,设置了激励时间,通过积极的自我实践体验,强化其责任意识,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见表2:

    表2:时尚设计系违纪学生社团矫正时间构成表

    矫正时间

    处 分 类 型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规定时间

    不少于30小时

    不少于50小时

    不少于70小时

    不少于90小时

    外控时间

    不少于规定时间的50%

    不少于规定时间的40%

    自控时间

    不超过规定时间的30%

    不超过规定时间的30%

    激励时间

    不超过规定时间的20%

    不超过规定时间的30%

    注:1.规定时间指学院规定的矫正时间;

    2.外控时间指在学院或系部监控下完成矫正活动的时间;

    3.自控时间指由违纪学生自行参加非系部组织的矫正活动时间,如自行参加志愿者、社会服务等公益活动,需提供相关单位或组织的证明材料,才能视为有效时间。

    4.激励时间是指参加矫正的学生在矫正过程中表现良好,可减免相应的矫正时间。

    警告和严重警告的激励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的百分之二十,记过和留校察看的激励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实施办法见表3:

    表3:时尚设计系违纪学生社团矫正激励时间

    激励时间

    处 分 类 型

    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

    具备条件

    前1/2矫正

    时限内无违纪

    后1/2矫正

    时限内无违纪

    前1/2矫正

    时限内无违纪

    后1/2矫正

    时限内无违纪

    计算方法

    规定时间*10%

    规定时间*10%

    规定时间*15%

    规定时间*15%

        在社团矫正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以切身体验和参与式的矫正活动为主,结合个人主观层面的反思和体悟,便于违纪学生明确和操作。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对矫正活动做了规范,并对单次折合时间做了界定,见表4:

      表4:时尚设计系违纪学生社团矫正矫正活动时间折算表

    矫正活动

    单次折合时间

    备注

    二早一活动(早间)

    0.8~1.2小时

     

    晨检

    0.8~1.2小时

     

    书面材料

    0.8~1.2小时/篇

    总时间不超过矫正规定时间的百分之十

    文明修身、素质提升活动等

    视实际情况而定

     

    志愿服务活动

    视实际情况而定

     

    其他

    视实际情况而定

     

    注:1.矫正活动的单次折合时间以学生参加活动的实际表现而定;

        2.书面材料包括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和学习记录等,一律手写,每篇不少于800字,分批上交。

    五、矫正终止

    矫正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矫正资格:

    1.不服从管理教育或故意逃避监督管理的;

    2.多次无故不参加各类社团矫正活动的;

    3.矫正期间又发生违纪行为,不听劝导、影响恶劣的;

    4.应当终止矫正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施行,由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时尚设计系

                                    二o一五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学风   学生社团   矫正                       

     发:各教研室、实训科、学工办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时尚设计系办公室2015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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