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促进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我系党建品牌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规范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努力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学生党员真正成为学习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为民服务的模范。通过考核,以点带面,促进班风和学风的进一步优化。
二、考核标准
量化考核办法中量化考核细则内容占70%,共分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工作实践、日常表现等四项指标;党员发展领导小组评分占30%,讨论学生平时在工作、学习、生话等方面表现,给予评分。
三、考核等级
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程序
对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党员根据考核标准内容(测评要素)认真自评打分考核,评分表签字确认并报所在党支部存档。
2、支部组成考核测评小组,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打分。
3、党支部采取听取个人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学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时间
学生党员发展量化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原则上为每年的4月和10月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18年1号-关于修改人文传播系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人文传播系党总支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