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以及浙江省体艺卫处的精神和要求,经学院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全院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测试的数据将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时间紧、任务重,望各系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务必使每位同学都参加测试。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测试项目(共五项)
1.身高、体重; 2.肺活量; 3.立定跳远; 4.台阶试验;
5.握力(男)、坐位体前屈(女)。
二、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地点:学院体育馆一楼。
2.测试时间:
(1)二、三年级同学的测试时间详见附件;
(2)一年级同学的测试安排在教学周第11-12周,在体育课内完成。
3.补测时间:由体育教研室根据测试整体进程,另外具体安排时间,参加补测者须携带补测证明(证明必须经系辅导员和体育教研室共同签署意见后,方可参加补测),否则不予补测。
三、
测试方法
1.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按照测试时间安排表准时到场参加测试,如提早到,请在等候区等候。
2.测试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学生证或身份证,现场领取测试卡。在进入测试房间后,按照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男)、坐位体前屈(女)--立定跳远--台阶试验的顺序依次进行测试。
3.台阶试验测试结束后,现场测试人员将收回体质测试卡;
同时,请每位同学务必确认自己完成了5项内容的测试,方可离开测试区。
4.请
各班班长于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与体育教研室温老师联系,确认班里每位同学参加测试的情况,及时找到漏测项目和未参加测试的同学,使其在测试期内尽快完成补测。
四、
测试要求
1.测试前,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见体育教材)。
2.测试的着穿应满足运动需要,运动鞋、运动服最佳(穿拖鞋者不予参加测试),并于测试前要自行做好准备活动。
3.随身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现场领取测试卡,否则不予测试。
4.按测试时间表参加测试,请勿过早到场,以免等候时间过长。
5.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
6.保持体质测试卡清洁和完整,丢失和损坏者以1张20元赔偿。
7.因公、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请假单,经系辅导员和体育教研室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其他测试时间参加测试。
8.严禁替代测试,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院做严肃处理。
9.联系方式: 温老师 13958961231,86680111,qq:1732024820
五、注意事项:
1.二、三年级的成绩为体育健康测试(三)和(四),作为独立的学分,为1分,是每个同学的必修学分。若不及格,将影响到个人的评优、评先以及毕业等。
2.参加保健课学习,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2011年度免修申请单(体育器材室领取)和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直接交给温正义老师,由体育教研室审核确定上报。
4.对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到体育综合教研室进行查询,逾期不予查询。
公共教学部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