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
2011年度上半年教师科研实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组织本部门的教师认真如实填写科研实绩申报表(附件
1)。
2.申报期限与内容:
①
2011年
1月
1日~
2011年
6月
30日期间立项的纵向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②2011年上半年教师参加社会科技服务的项目证明或合同书等原件。
3.完成时间:
以系部为单位于6月21日前将材料统一送至科技处,逾期不进入本次计分。
4.其它说明:
①所有项目(包括纵向、横向)都应登录教务科研网――科技成果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否则不予计科研分。
②科研项目立项分、经费分等项目负责人若要分配的,请提供书面分配证明。
科技处
20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