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家 长 书
亲爱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教育部对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实习有明确要求。学生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训练,也是对学生掌握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全面考核。因此,我院将安排学生参加毕业实习,并依据学生实习成绩给出相应学分。
根据我系教学计划,经决定,安排07级所有的学生参加毕业实习,文秘和社管专业实习时间为2009年12月7日-2010年1月22日和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11日;英语和传媒专业实习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月22日和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11日。根据学院规定,实习不合格者无法获得相应实习学分,会影响毕业证的发放。实习期间不遵守企业制度、不服从管理,擅自终止实习的,学校将给予严肃违纪处分。所以,在实习期间,望各家长能督促您的孩子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定和学校实习管理要求,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教育管理。如遇问题可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或与班主任、系领导联系。
此致
敬礼!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传播系
二00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