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温职院教〔200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部、处室组织本部门及其人员根据文件附件中的奖励项目分类及级别奖励金,认真如实填写本年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奖励申报表。
2.申报项目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国家、省、市及院级重点(精品、试点、特色)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精品课程、重点规划教材、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职业技能比赛(科技竞赛)以及在毕业综合实践抽查中取得突出成绩等。
3.申报截止时间: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将汇总表、申报表和原始材料及复印件等于2009年12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