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现将2013年度教师科研实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组织本部门的教师于11月30日前登陆科研工作量管理系统认真如实填写科研实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进入本次科研工作量。(内网http://10.1.5.10:8011/login.htm;外网:http://218.75.26.40:8011)
2.申报范围:2013年1月-2013年11月期间的科研实绩,上半年已申报过的内容无需重复申报(注:2013年12月以后取得的科研实绩计入下一年度)。
3.申报内容: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实施办法》(温职院教〔2013〕32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填报、上传相应附件,并提供原始资料交系部初审。
4.完成时间:请各系(部)于2013年12月4日前登陆系统完成初审。
科技开发处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