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3年度温州市温州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现组织结题,申报截止时间内尚未完成的课题,自动延期至2014年8月15日,无需递交延期申请,如届时还未通过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请相关负责人准备好材料于5月12日前交科技处。详情请见附件。
说明:
1、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提交材料:《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3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复印稿2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2份、电子版1份。
2、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提交材料:《温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稿3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书面材料3份(匿名1份,不匿名2份)、电子版1份;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稿3份、电子版1份。
科技开发处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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