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扶持与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科研处开始受理2014年上半年度专利申请经费报销事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代理补助的专利必须是在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递交申请的,且要提供专利受理编号。
2.申请报销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维持费、登记费、和年费的,必须是在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授权的,且要提供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3.申请专利经费报销的老师请于2014年6月18日下午16:00点前将专利请求书,专利受理编号证明,专利授权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发票送至自己所在系的系办。系办要认真审查老师递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填写系部汇总表并盖章(原件返还给老师),于2014年6月23日前将材料和汇总表(书面和电子稿)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2014年6月10日以后的专利补助经费放到下半年受理。
科研处
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