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03]11号),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技管理绩效,经研究,决定对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立项未验收的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由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开展应结未结项目清理,要求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和验收工作。验收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初审合格后,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县(市、区)科技局的,专家验收会议委托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验收会议结束后归口管理单位提供《专家验收费签名表》,由温州市科技局支付专家验收费;其余项目专家验收会议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2015年11月30日前未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进入市科技局科研信用黑名单。
2、2013年1月1日以后立项的温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未按合同书规定日期申请验收,也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逾期一年后项目自动终止,项目负责人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
请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尽快摸清底数,督促落实结题。有关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梳理应结未结项目,查找原因,尽快整改验收。
联系人:市科技局行政审批与综合管理处 王小瑾
联系电话:88962067、13732083538;
e-mail:xiaojin2472@163.com。
附件1:温州市2011-2013年立项未验收软科学项目清单
附件2:温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委托验收流程
温州市科技局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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