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库,现决定对2015级新生学籍档案中无照片或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统一拍摄数码照片,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拍照时间和地点安排
拍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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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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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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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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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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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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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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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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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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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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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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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楼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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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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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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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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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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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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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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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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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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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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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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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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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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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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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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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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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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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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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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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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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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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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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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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系需拍照的学生名单请看附件。
2.
注意事项
1)各系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拍摄,拍照时所有学生报上自己的学号,不得插队,不得喧哗,服从管理,有序拍照。
2)必须按时参加拍摄,
无故缺席而造成学籍档案无法建立者后果自负,教务处不再安排补拍。
3)学生拍照时请穿着深色有衣领服装,拍摄前请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要盘在头顶。
3.
拍照联系人
摄影老师:黄理想(电话:866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