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办公室负责值班的工作安排。
二、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18:20―21:00.
三、值班签到期间如未请假无故不来者,累计到三次则将视为自动退出团学组织。
四、人文传播系团学干事如因值班一个学期请假超过6次,则将取消评优资格。
五、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的同意并要把请假单交给当日的值班组长。
六、值班期间不得带非人文传播系团学干部进入团学办公室否则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七、值班迟到超过10分钟(未事先请假)或值班期间无故离开超过20分钟则当无故不来处理。
八、值班人员必须在每日的考勤记录上签到,组长应做好监督工作,若发现代签者将严肃处理,组长有监督职责,如发现代签包庇不报,追究其主要责任。(注:签到本放在组长处,签到一律到组长处签到。)
九、值班人员详细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包括已办及代办事宜,如各班级晚自修情况、教室卫生情况、各种资料的整理等。
十、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随时备查。在交班时,需向交接同学讲明自己工作时间内的已接受工作但未办理及遗留下来的情况,以便工作的准确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