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传播系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人文传播系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等严格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二、成立以丁丽燕为组长,陈永丽为副组长,沈潜、刘文卿、邱国丹、钱正明、李剑为成员的人文传播系仪器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由系实训科负责具体办理采购工作。
四、报批采购预算清单。首先,各教研室主任提出下一年度设备购买计划。然后,实训科汇总编制全面详细的年度采购预算清单(包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数量、需求时间等)并组织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预算清单。最后,将审核过的预算清单报给教务处初审,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报批设备采购计划。下一年度将已经列入学院年度采购计划的教学仪器设备填写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年度立项申报表》,报给教务处初审,报主管院长审批。
六、配合学院采购工作。在学院采购设备过程中,系里会积极配合学院的采购工作,并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相关文件为准。
人文传播系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