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管理办法(修订)》(〔2012〕1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教师(包括中级初定),须有累计两个月的下企业锻炼经历,或下企业锻炼的同时在同一企业指导学生暑期专业实习满一个月;申报副高职称的专业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累计六个月的下企业锻炼经历,或下企业锻炼的同时在同一企业指导学生暑期专业实习满三个月;申报正高职称的专业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累计六个月的企业兼职锻炼经历,或暑期企业兼职锻炼的同时在同一企业指导学生暑期专业实习满三个月(按下企业锻炼管理办法管理考核)。
请各系部根据以上要求,及时做好2012年暑期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规划工作,于5月17日(周四)前将“下企业锻炼规划表”交予人事处。已拟定参加下企业锻炼的教师请将《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审批表》与《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协议书》于6月12日前交人事处。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行政楼322,电话86680010)。
人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