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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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 所属类别:信息列表   时间:2012年03月28日
  • 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事厅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管理系统。现将本年度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对2008年之前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的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列入换证范围。
    二、换证程序
        换发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
        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发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电子照片要求: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象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2.证书照片扫描时,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10k以内。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公布文件;
        3.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申请换证的老师请准备好以上所需表格及材料,并于4月11前交人事处(行政楼322、324室),联系人:王细娇、吴德,联系电话:86680010、86680506。
     
              2.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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