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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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 所属类别:信息列表   时间:2005年09月23日
  •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决定,组织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目标职位
    县(处)级领导职位14个:市直政法系统非中共党员干部3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各1名),面向全省选拔;县(市、区)党政副职拟任人选11名(年轻干部5名、年轻女干部3名、年轻高学历干部1名、年轻非中共党员干部1名、非中共党员女干部1名),面向全市选拔。
    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75个:鹿城区6个、龙湾区4个、瓯海区3个、乐清市5个、瑞安市10个、永嘉县6个、洞头县3个、文成县4个、平阳县9个、泰顺县16个、苍南县9个。其中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19名,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副职18名。浙江电大永嘉学院院长职位面向全省选拔,其余职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选拔。
    二、报考人员的条件
    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和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具体资格条件由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三、基本程序
    本次联合公选的程序为:1、宣传发动,发布公告;2、推荐报名;3、资格审查;4、笔试;5、面试;6、组织考察;7、讨论决定;8、公布结果。
    四、组织领导
    联合公选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为加强领导,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马以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鞠建林任副组长,五通林、张文华、朱锦平、白一舟、李顺安、余薛民、鲁广维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级岗位的公开选拔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公开选拔工作。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发动和组织指导工作。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加竞争,接受组织挑选。
    有关本次联合公选的具体工作,由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部署。所需经费分别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核拔。
     
    中共温州市委
    200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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