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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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柔性引进人员管理办法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1年11月08日
  •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为提升学院师资质量,改善师资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借助社会人力资源促进学院发展,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
    1.急需的高层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
    2.紧缺的实训指导师。
    二、聘用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院,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3.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尽心尽职;
    4.身体健康,年龄50-65周岁,实训指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职责及待遇
    1.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须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训指导、毕业环节指导、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等工作;至少承担一门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工作,完成教学课时量280课时/学年;完成系部布置的其他工作。考核合格者享受下列待遇:
    2. 实训指导师须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者享受下列待遇:
    柔性引进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年薪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按10个月计发(除8月、2月外),月薪按年薪的80%预发。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学年教学课时量达到280课时,且考核合格,则补发余额,考核不合格余额不发;如实际授课超过280课时,超出部分按所在系部课时标准,由系部发放超课时费。在学院工作期间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午餐补贴标准,其它福利参照聘用人员发放标准。非市区人员(按学院规定认定)安排校内住宿或享受租房补贴,并享受两次/年的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按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和管理
    1.申请:系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向学院人事处递交《柔性引进人员需求表》,经人事处审核,报分管人事的院领导批准。
    2.招聘:人事处将需求情况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资料交人事处、分管院长、系主任审核筛选后,经面谈择优聘用。
    3.签订合同:经审批后,由学院人事部门与柔性引进人员按学年签订合同。
    4.管理考核:柔性引进人员由所在系部负责管理。聘用期满前一个月,所在系部应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对应在编在岗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备案。考核不合格,下一学年不再聘用。
    5.经费保障:柔性引进的人员编制费由所在系部承担,其他费用由学院承担。
    6.鼓励柔性引进人员参加教改和科研工作,凡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报的院级重点及以上课题、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发表的2a及以上论文、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奖励按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四、附则
    1.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原温职院〔2009〕26号文件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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