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1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5.院级及以上纵向项目到期未结题。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重点课题。各系部、行政处室1项。
(二)一般课题。各系部、行政处室2项。
(三)申报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系部按一定程序推荐评选后于10月8日交科技处;行政处室申报于10月8日直接交科技处。
(四)申报表见附件。
科技处
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