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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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训科工作职责
  • 所属类别:机构职能   时间:201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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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科在学院教学工作部门和系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搞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系各实验实训室管理细则      

    2.根据本系实验实训室承担的教学、科研和本专业发展的方向,制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所承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4.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督促与检查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实验实训室档案。

    5.实验实训室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向学生开放,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实训条件进行课外科技创新或自主实验。      

    6.组织编制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等购置计划,完成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7.督促与检查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8.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9.制订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系专职实验实训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10.主持实验实训室日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11.认真、及时地完成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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