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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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教学工作职责
  • 所属类别:机构职能   时间:201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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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本系的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规划;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和相关筹建工作;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社会需求。负责组织成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    

    2.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制订本系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编制原则,负责制订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系教师的业务管理。根据学期工作计划,负责聘用(含外聘)和合理安排教师任课,提出教师进修、培训等业务活动的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对全系教师的教学业务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所属教师的奖惩、职称晋升、聘用等提出建议。配合人事部门有计划地引进教师。    

    5.负责组织实施本系任教课程的教学、实验、各种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等工作,并对学生的各学习环节进行考核。每学期结束前,制订下学期各专业的教学实施计划。    

    6.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系教研室工作,认真执行听课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教学检查,掌握教学日常情况,考核教师工作量和教师工作规范,督促本系教师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掌握非本系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及时向相关系部反馈。    

    7.负责本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环节教材的选用,对基础课教材的选用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编写有关课程的教材及辅助教材。    

    8.负责组织全系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组织本系科研课题申请、推荐和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其他科研项目与经费,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撰写学术论文,提高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    

    9.负责有关的实验室和院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定期检查本系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并协助实验、实习实训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实习实训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    

    10.负责与相关企业建立密切联系,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与本系有关的来访接待、学术与资料交流、教学协作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各种专业知识技能竞赛、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新技术新知识讲座和学术讲座。    

    12.负责提出本系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方案,报招生办公室;负责准备本系各专业对外宣传报道材料,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毕业推荐工作。    

    13.负责本系的文件、专业教学档案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日历、课程教学档案、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学籍总表、毕业学生名册、实习大纲及实习报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4.根据学院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属于本系管理控制的各项经费。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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