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系的民主管理进程,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本系加班作出如下规范:
一、本系教职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加班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预审,报系有关领导批准后送系办公室留存备查;
二、本系所有加班原则上安排相同时长的调休,因岗位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由科室负责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系有关领导批准后送系办公室留存作为计发加班补贴的依据;
三、加班人员应接受值日人员或领导检查,值日人员核实后在值班记录上作必要记载。
四、每次加班申请须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已经完成加班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其调休或加班补贴方可生效;
五、加班补助按平均日工资并不高于每天80元的标准计算补助,月底由系办统一造册发放加班补贴。
本决定从自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起实行,并由系办公室作好统计,一月一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