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二、受理机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107室)
三、办理时间:每学期第2周至第12周
四、办理条件:符合评优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
五、办理流程:
学生处拟写《开展评选学院奖学金工作的通知》→学生管理科组织召开负责评选学院奖学金工作会议(公开评选条件、名额和评选程序)→辅导员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各班级学院奖学金的名额→学生处审核各系申报名额→辅导员召开评选学院奖学金的会议(各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参加,公开各班级评选名额)→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在班会上公布)→辅导员审查学院奖学金→将结果在系内公示三天(系公告栏、系网站)→学生管理科审核学院一等奖学金→在全院内公示一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学生公寓公告栏),受理投诉→拟写学院奖学金表彰文件→党院办发表彰文件→学生处发放荣誉证书、喜报→各系辅导员根据文件填写、核对荣誉证书→党院办盖院章→学生处统一学院奖学金金额样表→各系辅导员编制本系学院奖学金金额表→学生处审核学院奖学金金额表→院领导签发→计财处发放奖学金
六、咨询电话:86680072
七、投诉机构及电话: 866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