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械工程系学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建设,优化校园氛围,针对目前学风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特作如下补充:
一、关于学生在非假期参加汽车驾驶证学习和考试的处理规定
开学正式上课后,若驾照学习与学院课程相冲突,一般不允许学生参加汽车驾驶证学习。若因申请学考汽车驾驶证而擅自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有关该类的请假一律不予审批;若在暑期安排学考汽车驾驶证,但因驾校统一安排,在开学三天内有学习或考试且无法调整的,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获得准许,否则一律按无故旷课处理。
二、关于学生旷课后处理程序的规定
对于因故旷课的学生,我系将做出相应的批评教育。对于旷课满4节的,将电话通知家长;旷课满6节的,将要求家长来校,配合教育。旷课满6节以上的,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学风建设信息公开的规定
我系将进一步拓宽学风建设反馈载体,在系部设立学风建设意见箱和学风通报栏。任课教师根据课堂纪律和学生上课状况,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需要关心或严格监管的学生名单,包括上课经常迟到、旷课、睡觉和做小动作的学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一些表现较差生,可以做出是否给予封存电脑、暂管手机的决定。同时定时进行学风情况通报,包括迟到、旷课学生班级、学生姓名、所修课程或节次等栏目。通报形式采用半公开和全公开两种方式。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