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和学风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温职院学〔2009〕166号)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精神,现开始进行本学期学籍预警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警类别和条件:
1. 重修预警
1) 上学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下同)某门课程旷缺课学时累计超过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的三分之一,而失去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
2) 必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低于40分或等级记分制不及格,或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3) 有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 无故缺考的学生;
5) 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学生。
2. 试读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学生;
2) 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二的学生。
3. 留级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学生;
2) 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二分之一的学生。
4. 退学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一的学生;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的学生;
2) 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
3) 在学院规定最长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4) 休学期满,在开学后逾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
5) 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二、 预警工作要求
1. 各系务必召开学籍预警专题会议,安排本次学籍的相关工作;
2. 各系要全面清查上学期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未获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并与各专业应修学分进行比较,筛选出学籍预警对象,4月30日前把需预警学生名单报教务科叶育琦处备案;
3. 对于受到重修预警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谈话,帮助学生确定学习计划,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 对于受到试读、留级、退学预警和毕业预警的学生,原则上要由学生所在系的主要领导与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座谈和沟通,在此基础上,确定受预警学生的学习计划,并做好工作落实;
5. 预警工作需要用到的相关资料和表格统一使用附件中的格式。各系应建立学籍预警资料归档制度,切实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
6. 学籍预警工作将作为系部考核的一项内容,请各系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教务处
附件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通知书(上联)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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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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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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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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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统计核查,你在20
至20
学年第
学期因
达到我院
预警,如无改进,将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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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预警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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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系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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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下联)
(学生所在系)系:
专业
班学生
(学号: ) 已经收到我院所发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生做出承诺如下:
学生签字: 学生所在系领导签字:
附件2: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谈话记录表
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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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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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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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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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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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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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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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该生详细解读规章制度;
2.共同分析导致预警的主要原因:
3、学生学习计划书(可以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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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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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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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较好□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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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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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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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受预警学生家长沟通记录表
受预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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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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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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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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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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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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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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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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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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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
预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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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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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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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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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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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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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警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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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学生家长联系;
□家长是否在得知情况后及时对子女进行教育;
□家长是否主动来电来人联系;
□学生是否制定了学习计划;
□是否与学生谈话;
□学生所在系领导是否与学生谈话;
□学生是否认识到导致预警的主要原因;
□学生是否明确了今后的学习、生活的努力的方向;
□学生是否在家长、班主任教育后按照学习计划执行,执行情
况如何;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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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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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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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较好□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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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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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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