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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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认真做好本学期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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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和学风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实施办法(试行)》(温职院学〔2009〕166号)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精神,现开始进行本学期学籍预警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类别和条件:

    1. 重修预警
    1) 上学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下同)某门课程旷缺课学时累计超过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的三分之一,而失去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
    2) 必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低于40分或等级记分制不及格,或补考不及格的学生;
    3) 有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 无故缺考的学生;
    5) 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学生。
    2. 试读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学生;
    2) 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二的学生。
    3. 留级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学生;
    2) 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二分之一的学生。
    4.  退学预警
    1)  学分制班级:上学期已获学分数低于所选课程应获学分总数的三分之一的学生;学年制班级:上学期已通过课程门数低于应修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的学生;
    2) 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
    3) 在学院规定最长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4) 休学期满,在开学后逾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
    5) 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二、预警工作要求

    1. 各系务必召开学籍预警专题会议,安排本次学籍的相关工作;
    2. 各系要全面清查上学期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未获学分进行一次统计,并与各专业应修学分进行比较,筛选出学籍预警对象,4月30日前把需预警学生名单报教务科叶育琦处备案;
    3. 对于受到重修预警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谈话,帮助学生确定学习计划,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 对于受到试读、留级、退学预警和毕业预警的学生,原则上要由学生所在系的主要领导与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座谈和沟通,在此基础上,确定受预警学生的学习计划,并做好工作落实;
    5. 预警工作需要用到的相关资料和表格统一使用附件中的格式。各系应建立学籍预警资料归档制度,切实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
    6. 学籍预警工作将作为系部考核的一项内容,请各系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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