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办理复学申请手续如下:
1、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领取并填写“学生休(复)学审批表”。
2、学生家长在审批表上签字。
3、因伤、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应持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的诊断书,经学院医务室确认合格后,将审批表交班主任签字,不合格者继续办理休学手续。因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审批表直接提交班主任签字。
4、学生将审批表交所在系,由系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5、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将审批表送交教务处审准,教务处批准后将审批表复印一份给学生,审批表原件留教务处备案。
6、学生持审批表复印件到所在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