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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规章制度
  • 所属类别:机构职能   时间:2010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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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工会主席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参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
    3、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组织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
    4、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大会报告工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完成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5、协调党、政、群团关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  
    6、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新会员的岗位培训,建好“教职工之家”。
    7、充分发挥女工委员会的作用,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工作。特别关注各种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管理、使用、审批工会经费。
    9、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和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会工作,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代表教职工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改革和民主管理。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
    3、贯彻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做好各种协会的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4、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评选劳模、先进,表彰好人好事。
    5、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情况,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工会工作。
    6、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工代会、校务公开工作。
    7、负责组织工会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8、负责工会办公室、文体宣教、民管组织、生活福利、女工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会文件的审定。 
    9、负责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10、接待来信来访,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
    11、完成院党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专职干事岗位职责

    1、根据工会委员会的决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2、发挥工会组织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作好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教职工生活福利管理工作。协同行政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住房和生、老、病、丧工作及教职工子女的保险、升学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评先表彰工作。 
    5、负责组织教职工的节假日旅游、参观和访问等活动的安排。
    6、组织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了解女教职工工作情况,举办好“三八”纪念活动。 
    7、 根据工会特点,组织、管理好各类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发挥好群体俱乐部的作用。
    8、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9、关心“弱势群体”,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定期访问、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特困教职工中。
    10、负责组织教职工的募捐工作。
    11、做好来信来访、文件管理、文秘档案、统计等管理基础工作。
    12、组织安排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会议记录、文件收发工作。负责工会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13、编写工会大事记。
    14、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及会员活动的管理。
    15、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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