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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工联谊会章程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1年09月16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谊会性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工联谊会”由我校青年教职工自愿组成。本会以交流、咨询和联谊为主要活动的群众团体,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第二条    任务:本会致力于凝聚、团结广大青年教工,开展交流与合作,为我校广大青年教师搭建发展平台;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为创建和谐校园,建设一流高职院校贡献青春和力量。
        第三条  宗旨:本会以“协作、创新、交流、进步”为宗旨,以青年教师,促进沟通理解、加强交流合作、提高办学水平,使青年教师将自身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目标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高水平大学而共同努力为目标。
    第四条  原则: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爱校、荣校为前提,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校规。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搭建青年教师学术交流、教学研讨、学习互勉、科研交流、增进友谊的平台,推进我校青年教工的思想、业务等交流沟通。
        第六条  做好校内各系不同学科青年教师间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开展校内外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积极开展青年教师联谊活动,组织校内外适合我校青年教师特点的社会调研及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活跃青年教师的业余生活。
        第八条  协助做好学校有关政策的宣传,了解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动态,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根据自愿原则,凡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可向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入会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可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热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章程》,积极维护本会的形象和声誉;
        3、服从本会作出的决定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支持本会的活动;
        4、为其他会员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本会召开的相关会议;
        2、 具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3、参加本会召集和举办的各类活动;
        4、共享本会和其他会员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为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会长联席会议为全体大会的代表机构。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大会由负责人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制定修改章程;调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审议各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年度财务经费收支;通过本会重要决议;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会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部门部长。
        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及部长、副部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会员推荐产生。
        第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2年,可连续连任。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自学校有关部门资助、个人捐助、社会及企业赞助,本会秘书处负责经费管理,全体会员监督。
        本会章程解释权属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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