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关于翁国帆等5位同学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
2012
年
9
月)
翁国帆等5人:
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已于2012年9月11日发文同意工商管理系学生翁国帆等5位同学自动退学。
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退学决定书》,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五)款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公告送达决定书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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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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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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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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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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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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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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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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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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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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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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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院学〔201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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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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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琪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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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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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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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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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院学〔201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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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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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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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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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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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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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院学〔201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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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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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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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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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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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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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院学〔201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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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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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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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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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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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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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职院学〔20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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