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我系学风建设,鼓励学生经常早起锻炼身体、读书学习,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我系决定长期开展“三早一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早自习
(一)活动时间
10级:第2周周三—第17周,周一至周五(自习时间7:15—7:40);
09级:第2周周三开始,周一至周五(自习时间7:15—7:40),结束时间以实习为主,另行通知。 签到时间7:00-7:15
(二)“三早”参加对象
10级全体同学, 09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普通人员主要针对09级,普通同学可自愿参加,奖励方法参照第五点第2小点)
(三)活动地点
早自习教室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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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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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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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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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1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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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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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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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2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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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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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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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3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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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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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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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4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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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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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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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5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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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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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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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6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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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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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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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7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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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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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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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8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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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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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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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1009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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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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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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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001班普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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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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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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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会计0901-0904,财务0901-0902,金融0901-0902,
10级全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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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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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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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会计090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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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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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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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普通人员、团学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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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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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要求
1、考勤登记(1号楼右后方草坪,下雨则移至各对应教室)
签到时间7:00—7:15
2、学生必须遵照原“三早”安排,坚持早读晨练活动;活动方式为 “一日一主题”。
3、本学期“三早”活动次数要求如下:
10级:普通人员至少需达到40次,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至少需达到45次;
09级、团学干部:普通人员自愿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团学干部至少需达到40次(具体次数以实习结束为主做相应调整)。
(五)奖惩方式(与奖学金评比相结合)
1、普通同学:缺勤一次处罚分0.5分;缺勤超过10次的同学,给予警告行政处分;缺勤超过20次的同学,给予严重警告行政处分;
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缺勤一次处罚分0.5分,以此往上累积;缺勤超过20次,处罚分照扣,有入党积极分子称号自动取消称号。
2、普通同学:参加“三早”次数超过50次,奖励分5分;达到60次,奖励分7分。
10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三早”练次数达到60次,奖励分6分。
09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参加“三早”练次数达到55次,奖励分6分。
3、学生参加“三早”活动情况作为评选个人荣誉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必备条件。
(六)备注
1、签到过后,不得外出教室,否则给予取消当天的出勤;
2、早自习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开启教室电脑;
3、不可穿着过于暴露,不可携带早餐、穿拖鞋进教室;
4、自习未结束前不可离开教室;
5、早自习期间纪检干事将对各班进行评分,如有违纪情况取消其当天出勤;
6、早自习期间如有发现以上违纪扣除0.5分/次德育分;
7、通校生可自愿参加“三早一晚”活动;
8、本规定由财会系负责解释,适用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二、晚自习
(一)活动安排
活动对象:10级全体同学,09级自愿参加。
活动地点:1号教学楼4楼、5楼。
晚自习教室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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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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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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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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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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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3、40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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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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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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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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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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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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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1-505、507、509 |
注:如因项目增加调整教室,另行通知。(404、406、504、506自习备用)
活动时间:第2周周三—第16周,周一至周四(18:00 - 20:10)
(二)活动要求与奖惩
1、次数要求:10级每位同学本学期晚自习次数需达到20次。
2、10级具体奖惩细则如下(n为自习次数):
缺勤一次处罚分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