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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会系肺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1年05月26日

  •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我系的发生、流行,保障我系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财会系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瓯海区防疫站和学院卫生所的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我系建立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学院外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
        组 长:中吉波、申屠新飞
        副组长:简家进、齐丹丹、许志刚
        成 员:马德龙、杨晶晶、王丹霞、张伟、张慧慧、金献秋、郑少桦、朱亮、李诗晓、黄春凤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财会系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系部师生健康。可采取多种形式如:选择主题班会、观看宣传光盘、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也可根据本校特点,开展具有特色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畅,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四、应急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等级共分为四级,即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其启动条件是:当我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生一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结核性胸膜炎),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两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行动
        1、对患者的处置:
        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教职员工),立即休学隔离治疗,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校治疗,由校医负责治疗管理,确保规则用药。
        2、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者——教师、同班同学和同宿舍的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的教师、同年级的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6%以上。
        二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7%以上。
        一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8%以上;之后在第三个月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进行第二次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9%以上。
        在采取以上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时,我系结核病筛查由院卫生所组织实施。结核病筛查为有偿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
        3、对重症感染者的处置:
        在结核病筛查中,发现的重症感染者即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的学生,应给予自费预防性治疗,防止其以后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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