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函)
温职财会函〔2013〕03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暑期社会实践是我院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帮助学生认识学业环境、接触工作岗位、了解职业需求、将所学知识和能力运用于实际并逐步提高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在整个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为推动校企合作,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提高校外实践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第二条 为加强我系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我系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对象为我系大一、大二学生。
第四条 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时间:大一为每年7月——8月,时长至少30天;大二专业实习至少70天。
第五条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队、指导与服务工作是我系的重要工作,全系教职工必须积极参与,在保证实践质量的同时,提高集中指导。
第六条 各班按照学院所确定的暑期社会实践的主题安排集中实践,金融专业的学生数必须达到本班学生数的1/2以上,会计专业以项目化实践为平台,在确保参加实践人数的基础上,尽量确保落实学院提出的进企业比例和团队集中度要求。
第七条 学生应明确了解社会实践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了解社会实践的具体方案。在实践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纪律及实践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按计划完成实践任务。
第八条 以个人形式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的同学,要求提交实践心得不少于4篇和个人实践总结。
第九条 每支实践团队至少要有1份实践成果,主要分为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实体成果;实践团队成员要求提交实践心得不少于4篇和个人实践总结。
第十条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指导老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实践学生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激励、考核与表彰
第十一条 教师组建实践队给予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奖励
1.联系实践单位并指导3名学生深入企业实习为1支实践队,奖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0.5分,在此基础上,每队增加1名实习学生,奖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0.1分,最高奖励2分。
2.系领导联系、组建并指导1支实践队不奖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2支及以上实践队按教师组建实践队给予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奖励标准执行。
3.各教研室主任联系、组建并指导1支实践队奖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数按教师奖励的60%执行,2支实践队及以上按教师奖励标准执行。
4.承担暑期社会实践指导任务的教师,给予奖励工作业绩0.1-1分,具体加分根据工作量多少由考核工作小组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
第十二条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中、良好和优秀。
第十三条 系里对在暑期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并向学校推荐省市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个人。
第十四条 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将与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党员发展有机结合。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记为不合格:
1.未参加社会实践;
2.参加社会实践但未上交规定实践心得数和个人实践总结;
3.报告中存在大量抄袭或使用网络上现有报告资料者;
4. 实践活动过程中因不遵守实践单位制度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财会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预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会系负责解释。
附:
财会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预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安全和责任意识,加强安全观念,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参与社会实践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完成,特制定财会系暑期社会实践安全保障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精心组织,重视思想,教育在前。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提高参加实践活动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纪律严明,管理严格,积极预防。充分认识到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预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可能突发的各种事件。
(三)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听从指挥。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以学生为本,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式做好处置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为最高使命。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果断处理,一旦发生情况,系部相关人员和参加社会实践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命令、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生命财产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伤害事故,将损害程度降低至最小。
三、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系部领导、系学工办、系办、实训科及各专业教研室成员组成。
(二)应急小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指挥值班老师和实践小组负责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实施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救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在活动开展之前,召开动员大会,分析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讲解安全和纪律相关的注意事项。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针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对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团队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疏散隔离围观人群。
五、其他方面安全应急预案
(一)乘车安全:
1、汽车抛锚、意外事故: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并汇报相关情况。
2、乘车过程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出车窗。
3、学生晕车、中暑:事前备好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贮备充足的饮用水,补充水分,预防中暑。
4、乘正规公交公司车辆杜绝事故发生。
(二)人身安全:
1、行前安排各项负责人,要求落实到位,做到行动一致,防止掉队或离队。
2、水土不服引起的各类疾病及由于高温引起的中暑:备好各类药品、尽量避免高温环境工作,合理安排伙食。
3、不得私自在湖边、交通干道边逗留,严禁野外游泳。
4、晚上严禁单独外出,以免发生意外,外出必须征得带队老师的同意。
5、一切行动听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
(三)饮食安全:
1、组织队员尽量到有卫生保障的餐饮店就餐。
2、不随便购买路边小吃。
3、饮食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与当地医院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四)天气变化: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2、出发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的处理:
1、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应视紧急情况做出决定是否就近送医院救治。
2、师生在山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应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作出处理、或送村内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送当地医院急救。
(六)学生走失处理:
1、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
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电话通知其它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5、在寻找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七)交通事故处理:
1、有严重受伤立即拨打120、110,并立即组织抢救。
2、迅速报告系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
3、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4、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
5、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六、财会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谢肖力 财会系党总支书记
申屠新飞 财会系主任
副组长:简家进 财会系副主任
成 员:马德龙 财会系学工办主任
陈 煜 财会系办公室主任
徐宁蔓 财会系实训科科长
林宗纯 财会系会计教研室主任
王赛芝 财会系金融与证券教研室主任
财会系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