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函)
温职财会函〔2013〕05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关于鼓励教师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暂行办法
做好教科研工作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高等职业教育本质属性的体现,也是一个高校教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体现,它将直接影响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针对我系教科研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为了进一步鼓励教师从事教科研工作,促进我系教科研工作上台阶,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从事教学工作的员工,每年额定的教科研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每两年内必须主持或参与的教科研项目至少一个。未完成额定教科研工作任务的,教学业绩考核不能评为a等,并取消优职资格。
二、成立科研团队和课程团队
(一)科研团队
1.申报条件:负责人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申报时必须提出研究方向;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两人为副高以下职称。
2.团队任务:每人每年论文分2分,团队完成纵向或横向课题一个。
3.研究经费:3-5人的团队每年研究经费5000元,6-8人的团队每年研究经费6500元。
(二)课程团队
1.申报条件:负责人要求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的教科研任务必须都已完成。
2.团队任务:每学期组织两次课程建设会议;每年有课程建设方向的论文或与课程有关的科研论文两篇;完成课程资源上网任务;每年以团队名义完成系内讲座一项。
3.研究经费:每个团队每年研究经费7000元。
对科研团队、课程团队任务完成情况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
三、鼓励教师从事教科研工作。
1.科研奖励:按院科技处认定的分值给予奖励,每分奖励500元;
2.教研教改奖励:教研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立项、教材建设成果立项、教师技能比赛,按教务处认定的分值给予奖励,每分奖励500元;
3.教科研课题(院重点课题及以上纵向课题)分值(含经费得分)不满1分的,按1分计;学院不认定的市、厅、局级课题,按0.6分计;
4. 学院不认定的院级及以上的教师技能比赛、论文评比等,被评为一等奖的,按1分计,二等奖的按0.6计;
5.从2012年起,每年划出10万元经费,资助教师从事本系课题的申报,重大课题不少于20000元,其他课题不少于2000元。重大课题的含义是指对本专业、本系的发展有重大意义的课题。本条执行时间暂定为三年。
四、成立教科研指导团队,团队成员为5-8人,每人指导1-2人。被指导人员发表第一作者的论文(限二级及以上),指导教师指导费补贴按每篇500元计酬,指导教师对每位结对指导对象的论文指导每年不超过两篇。团队成员结对指导的工作情况要求在系办进行备案(表格见附件2)。
结队的成员同时是科研团队和课程团队成员的,指导教师指导费补贴由团队经费支付。
五、鼓励行政人员从事教科研工作。相关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有效期暂定一年。
财会系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1
财会系科研团队、课程团队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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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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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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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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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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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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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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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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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到 年 月 |
成果形式 |
课题、论文 |
申请经费 |
元 |
除负责人外项目组主要成员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 业 |
承担任务 |
签 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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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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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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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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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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