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函)
温职财会函〔2013〕11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心语社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干部管理
第一条 干部职责
为了确保心语社干部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条款:
1.社团干部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行事,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忠于职守。
2.社团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3.凡进入社团任职的干部要求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合格者,方可担任职务。
4.社团干部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者,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由社团宣布除名。
5.社团干部必须定期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干部在值班过程中所遇到有关请示,报告,经费,审批等问题时,必须首先向社长汇报。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二条 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社团工作顺利开展,增进部门成员之间沟通交流,更好推进工作,特制定以下条款:
1.干部例会:社团干部每周一次例会,主要商讨社团工作。
2.全体成员例会:每两周一次例会。一是开展素质培训,提升社团各成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养,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二是总结和反思前期工作,找出工作的不足与缺陷,分析原因并制定应对措施;三是制定后期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条 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团成员的管理,确保社团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特制定以下条款:
1.凡因遇到有事或生病等突发情况而不能按时值班或参加例会时,当事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可预知的请假,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给社长,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请假无效;
3.不可预知的请假,必须通过电话、短信等向社长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补假条;否则,请假无效。
第四条 值班制度
为确保工作规范性和方便处理日常事务,特制定以下条款:
1.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下午4:30——6:10,节假日不予值班;
2.值班人员:每次值班人员至少两名,
3.值班要求:
(1)值班过程中如遇有关请示,报告,经费,审批等常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与社长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2)值班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无权处理的问题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社长汇报;如有必要,必须联系指导老师;
(3)认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维护办公室的整洁;
(4)确保办公室财产安全,不得随意将办公用品借与他人;如果借与他人,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追回;
(5)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喝酒、打牌,也不得喧哗;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7)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参与值班,不得任意停留办公室。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五条 经费来源
社团经费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会员费、义卖收入、系(部)支持、企业赞助。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经费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化,防止财产流失。
第六条 经费使用与报销
1.所有费用必须首先申请,并填写预算单;
2.经费预算表须经社团指导老师审核并签字,然后方可生效;
3.报销金额以指导教师审定数额为准;
4.报销时须提供正规发票;
第七条 财物管理
1.不得擅自挪用办公用品,借用者须先递交书面借条,经社长或副社长批准并登记后方可借用;借后必须按期归还;
2.如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赔偿外,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如有丢失,应立即向社长汇报,社长向指导老师递交书面说明材料。
财会系党总支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