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函)
温职财会函〔2013〕26号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管理,提高毕业生培养质量,落实实践育人工作,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由申屠新飞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召开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大会,明确毕业综合实践任务及要求,进行岗前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毕业综合实践分为校内毕业设计与校外顶岗实习两部分,落实二分之一以上学生参与校内毕业设计,校内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8周。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参与校内毕业设计提前就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规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温职财会函〔2012〕11号文件):
1.按照人才培养计划,已符合毕业条件,并被用人单位提前录用。
2.技能考核全部通过。
3.签定协议的就业单位是学院名企数据库、学期结束前学院举办的招聘会或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的单位。
4.外省学生参照财会系外省名企认定指标。
五、校内毕业设计管理
1、12月份完成校内毕业设计计划制定,选派好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计划进行指导和考核(详见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2、各专业学生必须按照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要求完成校内毕业设计。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对其进行业务及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引导。
3、系教学督导室结合日常教学检查对校内毕业设计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并向学院提出个性化听课要求。
4、会计专业校内毕业设计在指导老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外单位专家参与的考核小组对学生作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继续留校实训。
5、校内毕业设计完成后结合招聘会举办毕业设计成果展,毕业设计作品经系部评比后向学院推荐参评优秀毕业作品。
6、毕业设计(论文)采取校外撰写毕业论文和校内撰写相关报告相结合的形式。毕业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要与顶岗实习企业项目相结合,体现科学性、实践性与针对性,各指导老师要根据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做好学生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详见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7、毕业设计期间学生考勤采取指纹考勤与课堂教师考勤相结合的形式。
六、校外顶岗实习管理
1、12月份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制定,在校内毕业设计结束后分配好校外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应严格按照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进行指导和考核(详见顶岗实习工作计划)。
2、校外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系部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推荐岗位。
3、顶岗实习期间以实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为主,校内指导老师通过电话访谈、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对毕业实习生进行监督指导。
4、系部组织老师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原则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学生由各指导老师自行检查;温州市各县区由系部统一组织老师查看。
七、各指导老师与学生要做好《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平台》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信息进入平台,实训科定期反馈平台数据录入动态,从而实现全过程与动态管理。
八、综合实践结束后各指导老师将相关资料送交实训科归档保存。
附件1:校内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2: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3:顶岗实习工作计划
财 会 系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