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人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为配合学院二级管理,增强团队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商系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工商系办学质量、实现工商系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透明、注重实绩的原则;
2、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增量业绩考核为主,存量业绩考核为辅原则;
4、人员分类考核原则
二、考核组织
1、系党政联席会议是系考核的最高领导机构;
2、成立系考核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系办公室主任和各教研室代表一人组成,考核评议 小组组长由系党政联席会议指定,系办主任为小组召集人,负责考核事务性工作。
三、考核内容和计算方法
(一)
教学科研人员:
考核总分=基本分 奖励分-扣除分
1、基本分:80分/人;
2、考核表见附件1所示。同一事项不同层次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入;扣除分以基本分和奖励分总和为上限,扣完为止。
(二)党政管理人员
考核总分=自评(20%) 教师评(50%) 领导评(30%)
1、考核表见附件2所示;
2、由全系教师各自评分取平均值;
3、领导评由系书记、系正副主任各自评议取平均值;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
(一)考核程序
1、教学科研人员
⑴个人参照加分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证明材料;
⑵系办公室收集个人扣分项目材料;
⑶系考核评议小组对个人进行评分;
⑷系考核评议小组汇总个人考核结果,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查后予以公示
2、党政管理人员
⑴在系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⑵分别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教师评和系领导评;
⑶系考核评议小组对个人进行评分;
⑷系考核评议小组汇总个人考核结果,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查后予以公示。
(二)考核时间参照学院安排时间
五、考核等级与奖惩
(一)考核等级
1、教职工个人考核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职人员从教学、行政人员中分别产生,人数按照学院核定名额范围、并按得分从高到低产生。
2、教学科研人员各等级分值确定如下:
优职:90分以上;
称职:75-89分
基本称职:60-74分;
不称职:60分以下
3、党政管理人员各等级分值确定如下:
优职:90分以上;
称职:70-80分
基本称职:60-69分;
不称职:60分以下
如没有达到90分以上的,则优职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如90分以上人数超过系优职名额或并列的,则按领导评分、教师评分顺序得分高低取舍。
4、如工商系被评为学院年度先进集体,则系正副主任、系书记自然为优职;如不是学院先进集体,则系正、副主任、系书记定为称职;如工商系年度考核排名在最后两位的,则系正副主任、系书记为基本称职。
5、教师访学、脱产进修、下企业参加实践锻炼二个月以上,其考核等级评定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
(三)奖惩:
1、年度考核为优职的教职工,补发20%校内津贴或课时津贴,奖励其相当于行政人员校内津帖数提高一个点数的奖金。得分在90分以上且未被评为优职的,补发20%校内津贴或课时津贴,并奖励500元/人、年度考核为称职的教职工,补发20%校内津贴或课时津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教职工,补发15%校内津贴或课时津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教职工,补发10%校内津贴或课时津贴。
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职;
⑴考核年度内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
⑵考核年度内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行政处罚的;
⑶上一年度学生评教得分在全系后10%的;
⑷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系里安排的工作的;
⑸没有正当理由缺席全系性会议、教研室活动累计达3次以上的;
六、本办法自2007学年开始实施,由系行政办公室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 1、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分表
2、党政管理人员考核评分表
工商管理系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