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文件
工商管理系〔2010〕8号
工商管理系项目化教学改革促进办法
为促进我系项目化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特制订本办法。
一、立项
1.教研室推荐和教师自荐
各专业教研室每学期至少推荐4-5门课程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试点,不重复推荐。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要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教师也可以自行向系里推荐。
2.已立为《实践教学管理及实训基地内涵建设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承担项目化教学改革任务。
3.申请立项须填写《工商管理系项目化教学改革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工商管理系项目化教学改革课程推荐表》(见附件2)。
4.系组织专家通过书面评议确定是否立项。
二、评定
1.所报课程可以是全部项目化或部分项目化课程。部分项目化课程其项目化教学课时须占授课计划总课时的30%以上。
2.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教学设计以任务为导向、以项目教学形式组织。项目来源可以是来自真实企业、教师自行设计和二者结合。
3.项目化教学应在相关实训室内上课,能充分利用实训条件,并有实训指导书面材料。
4.有实训成果或实训过程记录及其它项目化教学载体的支撑材料。
根据上述标准,由系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说课、听公开课等形式对项目化教学改革进行验收。
三、奖励
1.通过项目化教学改革立项的,系奖励1000元/门。
2.评定合格的,其项目化课程课酬金按实际项目化课时按低职高聘支付,职称是教授的,课酬金提至110元/节。
3.优先承担项目化教学课程任务。
本办法自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试行。
工商管理系
2010年10月20日
1.附件1:《工商管理系项目化教学改革立项申报表》
2.附件2:《工商管理系项目化教学改革课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