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关于学生出游和集体活动管理的暂行办法
各班级:
根据各班级情况,提出外出春游,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各班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就近(不得跨市)为原则严格审批。学生出游管理和集体活动管理的暂行办法如下:
1、学生应以班级为单位外出集体活动,事先必须提前一周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外出的时间、地点、人数、带队教师、安全措施等。
2、必须有1-2名教师带队。严禁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旅游。
3、必须经系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事先必须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变准备。如有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春游或在春游时发生意外的,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附:《工商系学生出游和集体活动申请表》
工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3-16
工商系学生出游和集体活动申请表
年 月 日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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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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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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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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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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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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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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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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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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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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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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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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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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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书记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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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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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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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系里,一份存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