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贸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发布信息 >> 数字经贸学院 >> 规章制度  
 
  • 工商管理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 所属类别:规章制度   时间:2016年10月21日
  •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温职院【201441)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考核组织

     

        第一条  成立系考核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和教师代表3人组成,系主任任考核组组长。系考核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系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本系教师进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系专任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参加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考核:

    1.当年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2.非学院公派,但经学院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其它不参加考核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新录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有关人员,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  教师年度考核内容由教学工作业绩、科研工作业绩和服务与育人工作业绩三个一级指标构成。各一级指标中二、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分值除由各系自行制定外均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教学工作量(g)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g1)和其他教学工作量(g2)。

    第七条  课程教学工作量(g1)总计35分,包括:①课堂教学;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③指导专业实习;④统一安排的教学督导听课。

    双肩挑教师、校内行政兼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分公式=(学年教学工作量÷120×35,上限为35分;

        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分公式=(学年教学工作量÷全系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35,上限为35分。

        第八条  其他教学工作量(g2)总计5分,包括专业建设(2分)、教学文件建设(2分)和其他工作量(1分),三项合计以5分为上限。计算方法如下:

        1.专业建设(2分)

    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主要负责人加1分,参与人加0.5分;

    ②系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全系教研活动,全勤加1分,无故缺席扣0.1/次(以系部签到要求为准); 

        ③召开专业教研活动,不少于2周一次,不按时召开扣专业负责人0.2/次,缺开扣负责人0.5/次,缺席活动扣0.2/次;

        以上各小项累计加、扣分上限为2分。

    2.教学文件建设(2分):

    ①课程标准、整体设计、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迟交扣0.2/门,缺交扣0.5/门,填写不齐全扣0.1/处;

    ②试卷,迟交扣0.5/门,出卷有错误扣0.1/处,成绩未按时录入提交扣0.5/门;

    ③实习、实训及毕业综合实践等实践教学资料提交,未按时完成扣0.5/次,材料不齐扣0.1/份;

    以上各小项累计加、扣分上限为2分。

     

    3.其他工作量(1分):

    ①开出公开课的,每次加0.2分;

    ②开出公选课的,每门次加0.2分;

    ③承担监考任务,无调(替)换监考的,加0.2分;

    ④全学年无调课、停课的,加0.2分(因公、因病请假除外);超过6节(不含6节)以上的课时,扣0.1/节,停课应补未补课时扣0.2/节;

    按时参加系部大会,缺席一次扣0.2分(因公、因病请假除外); 

    承担系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由系领导酌情评分,分值范围为0.1-0.3,但须经考核小组核准同意方可加分;

    以上各小项累计加、扣分上限为1分。

    第九条  育人与服务工作分课业辅导与招生就业(5分)、参与大学生思政教育与管理指导第二课堂(5分)、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各类竞赛三部分组成(5分)。各指标评分方法如下:

    1.课业辅导与招生就业(5分)

    承担学生职业导师并完成规定任务的,加2分,获优秀的,再加0.5分;

    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推荐一家优质企业加0.2分,主动参加系组织招聘会活动,每次加0.2分;

    参与省调工作,面对面指导学生开展省调工作或面对面与企业沟通省调工作的,每指导1名学生(用人单位)加0.1分;

    根据学院、系部、专业安排,参与本专业招生宣传,走访生源校、开展现场宣讲、参加各类咨询会并认真开展宣传工作,每参加1次,加0.2分;积极争取本专业生源,每录取1名加0.1分;主动对本专业招生宣传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根据实际情况给予0.1-0.5加分;

    本项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

        2.思政教育与第二课堂(5分)

        ①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加2分;获优秀的,再加0.5分;

    ②承担校内课外技能训练指导教师,每项目加1分;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每社团加1分;

    ③担任“二早一活动”指导老师,现场指导每次加0.1分; 

    经系学工办审核,给学生开设的讲座,每次加0.3分;

    本项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

        3.指导暑期社会实践与各类竞赛(5分)

        ①担任暑期社会实践导师并按规定完成的,每生加0.1分; 

    ②担任团队实践指导老师,每队加0.5分;获优秀的,再加0.5分;

    ③推荐暑期实践单位并成功组队的,每家单位加0.5分;

    担任学院审批立项的创新创业等各类学生竞赛,负责人加2分;参与人员不分排名先后加1分;

    本项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标准按照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 考核时间与步骤

     

        第十一条  以学年为考核时间段,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首先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表格;其次系考核组召开会议审议评分并予以公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系考核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2016学年起实施,原工商管理系[2015]03号文件自行废止。

     

     

     

     

    附件1:工商管理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附件2: 工商管理系教师其他教学工作量考核计分表

    附件3: 工商管理系教师育人与服务工作考核计分表

     

     

     

     

     

     

    工商管理系

    二〇一二十一


    附件1

    201 /201 学年工商管理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所属教研室                                                               填表日期: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师本人填写)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课程名称(包括公选课)

    学年实际总课时数

    计 分 办 法

    自评分

    考核小组评分

    教学工作量g

    (40分)

    课程教学工作量g1

    (35分)

    (教师填写)


    1. 双肩挑教师、校内行政兼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分公式=(学年教学工作量÷120)×35,上限为35分;

    2. 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分公式=(学年教学工作量÷全系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35,上限为35分。



    其他教学工作量g2

    (5分)

    (教师填写)

    根据教师本人提供,系考核小组核定的《其他教学工作量考核计分表》作为依据计分。



    教学工作量业绩分总计g= g1 g2



    二、教师教学建设与研究及奖励登记表(教师本人填写)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内容(项目名称、获奖等级或金额、批准或奖励部门、立项或取得时间、学院核定分值)

    计 分 办 法

    自评分

    考核小组评分

    教学建设与研究及奖励y

    (30分)

    教学建设与研究y1(20分)


    具体计算办法依据温职院教〔2013〕38号进行评价









    小    计



    教学奖励y2(10分)

    内容(项目名称、获奖等级或金额、批准或奖励部门、立项或取得时间、学院核定分值)

    计 分 办 法

    自评分

    考核小组评分


    具体计算办法依据温职院教〔2013〕38号进行评价









    小    计



    教学改革与研究分总计y=y1 y2



     

    三、教师教学效果考核表(院、系教学督导的评价成绩由教学督导处统一提供)

     

     

     

    教学效果x

    (30分)

    教学质量

    (30分)

    学生网上评价(x1)  (取平均值)40%


    教学质量总评=

    x1*40% x2*30% x3*30%)*0.3


    院督导评价(x2)  (取平均值)30%


    系督导评价(x3)  (取平均值)30%


    教学事故(x4)

    一次教学差错扣1分,多次教学差错应累计计分;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5分。


    教学效果业绩分总计x =x1*40% x2*30% x3*30%)*0.3x4


    教学工作业绩总分

    j=g x y


     

    : 其他教学工作量由本人申报、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系考核小组认定评分;教学效果考核内容及评分,由系考核小组统一填写。


    附件2

     

    201 /201 学年工商管理系教师其他教学工作量(g2)考核计分表

     

    填表人:                                教研室:                 

    序号

    项目

    考核指标

    自评分值

    (加分请注明依据)

    教研室评分

    系考核小组评分

    1

    专业建设a

    2

    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主要负责人加1分,参与人加0.5




    ②系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全系教研活动,全勤加1分,无故缺席扣0.1/次(以系部签到要求为准) 




    ③召开专业教研活动,不少于2周一次,不按时召开扣专业负责人0.2/次,缺开扣负责人0.5/次,缺席活动扣0.2/




    2

    教学文件建设b

    2

    ①课程标准、整体设计、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迟交扣0.2/门,缺交扣0.5/门,填写不齐全扣0.1/




    ②试卷,迟交扣0.5/门,出卷有错误扣0.1/处,成绩未按时录入提交扣0.5/




    ③实习、实训及毕业综合实践等实践教学资料提交,未按时完成扣0.5/次,材料不齐扣0.1/




    3

    其他工作量c

    1

    ①开出公开课的,每次加0.2




    ②开出公选课的,每门次加0.2




    ③承担监考任务无调考、替考的,加0.2




    ④全学年无调课、停课的,加0.2分(因公、因病请假除外);超过6节(不含6节)以上的课时,扣0.1/节,停课应补未补课时扣0.2/




    ⑤按时参加系部大会,缺席一次扣0.2分(因公、因病请假除外)




    ⑥承担系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由系领导酌情评分,分值范围为0.1-0.3,但须经考核小组核准同意方可加分




    小计g2

    g2=a b c




     

     

     

    附件3

     

    201 /201 学年工商管理系教师育人与服务工作考核计分表

     

    填表人:                                教研室:                 

    序号

    项目

    考核指标

    自评分值

    (加分请注明依据)

    学工办评分

    系考核小组评分

    1

     课业辅导与招生就业(5分)

    承担学生职业导师并完成规定任务的,加2分,获优秀的,再加0.5




    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推荐一家优质企业加0.2分,主动参加系组织招聘会活动,每次加0.2分




    ③参与省调工作,面对面指导学生开展省调工作或面对面与企业沟通省调工作的,每指导1名学生(用人单位)加0.1分;




    ④根据学院、系部、专业安排,参与本专业招生宣传,走访生源校、开展现场宣讲、参加各类咨询会并认真开展宣传工作,每参加1次,加0.2分;积极争取本专业生源,每录取1名加0.1分;主动对本专业招生宣传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根据实际情况给予0.1-0.5加分;




    2

    思政教育与第二课堂(5分)

    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加2分;获优秀的,再加0.5




    ②承担校内课外技能训练指导教师,每项目加1分;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每社团加1分




    ③担任“二早一活动”指导老师,现场指导每次加0.1分




    ④经系学工办审核,给学生开设的讲座,每次加0.3




    3

    指导暑期社会实践与各类竞赛(5分)

    ①担任暑期社会实践导师并按规定完成的,每生加0.1分




    ②担任团队实践指导老师,每队加0.5分;获优秀的,再加0.5分




    ③推荐暑期实践单位并成功组队的,每家单位加0.5分




    ④担任学院审批立项的创新创业等各类学生竞赛,负责人加2分;参与人员不分排名先后加1分




    小计 





     

     


 

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邮政编码:325035
工作机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
电话:0577-86680000  传真:0577-86680090  电子信箱:wzvtc@wzvtc.cn
备案号:浙ICP备06027531号/经营许可证号:1330300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