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布公共选修课申报开课通知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组织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
教师按要求填写《公选课任务申报表》,制定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
(新开课程或第一次上公选课的教师都必须提前办理公选课开课申请手续)
教师将申请材料以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式两份)提交到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将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并上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通过,制定开课计划,并安排学生网上选课
注明:
1.
根据温职院教〔
2011
〕
15
号文件要求,申请公共选修课的教师,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公选课统一从第二周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只能安排在周二、四晚上。
3.
公选课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均要求一式两份,一份交交教务处,一份留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备案。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2
年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