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新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及生源信息上报工作的函》,现我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确定以下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
一、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校的体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测试对象
全日制在校所有学生
三、测试内容
1、身高/体重;2、肺活量;3、坐位体前屈;4、立定跳远;5、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6、50米跑;7、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8、视力测试(各系(院)收集成绩)
四、测试时间
所有测试对象的体测数据采集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汇总到学校公共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
五、测试地点
学校体育馆、田径场等体育场地。
六、测试成绩及评定办法
1、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3、项目权重分配如下表
测试对象 |
单项指标 |
权重(%) |
大学各年级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大学各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七、测试方法(详见附件1)
1、19级全体学生与18级三年制学生按照体育教学班进行测试,并由任课教师安排测试项目、时间和地点;17级全体学生与16级本科班学生按行政教学班进行测试,由公共教学部统一安排集中测试。
2、所有数据分别由测试仪器和人工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录。
3、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项目的测试每位学生原则上有2次测试机会。其余项目每人一次机会。特殊情况除外。
八、测试要求
1、各院(系)务必派专人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测试对象都能认真参加并顺利完成测试。
2、测试前,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见体育教材)。
3、测试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
4、按行政教学班测试项目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测试。
5、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
6、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
7、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共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13732099030;朱老师,15868135698
九、注意事项
1、测试成绩分别为大学体育课程独立的0.5学分,是每个同学的必修学分。若不及格,将影响到个人的评优、评先以及毕业等。教育部发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详见附件2)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参加保健课学习,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温职院学生体育特殊情况申请表》(公共教学部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详见附件3),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原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统一汇总至体质测试中心。
3、对成绩有异议的个人,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咨询体质测试中心进行数据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测试标准.doc
附件1特殊情况申请表.doc
附件2测试方法.doc
公共教学部
2019年10月8日